(二)发电量——平稳发展供热量
(三)供电标煤耗——平稳发展
(四)供热标煤耗——平稳发展
(五)综合厂用电率——平稳发展
(六)码头单位吞吐量能耗——平稳发展,保持行业优良水平
(七)SO2排放量——下降50%以上
(八)NOX排放量——下降30%以上
(九)烟尘排放量——下降50%以上
(十)灰渣利用率——100%
(十一)污水回用量——100%
(十二)码头岸电港口配备岸电设施数量——全覆盖
(十三)带式输送机节能技术——智能软启动
(十四)绿色港口组织与机构建设——基本建成
(十五)节能减排创新奖励机制——基本实施
(十六)厂区绿化率(包含电厂、码头、堆场全部可绿化单位)——95%以上
三、工作机构
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环保领导小组,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考核,下设环境保护办公室,负责公司日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。
(一)环境保护领导小组
(二)环境保护办公室
四、主要任务
(一)进一步拓展集中供热市场,最大化集中供热节能减排成果
(二)探索集中供压缩空气技术,推进区域节能降耗
(三)开展部分加热系统改造,充分利用余热
(四)积极响应排污权交易工作,助力公司节能减排
(五)探索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,做好公司碳资产管理
(六)积极推进岸电系统建设工作,降低船舶靠港期间废气排放量
(七)开展码头能源管理体系认证,规范能源使用监测管理工作
(八)开展绿色港口建设工作,打造节能低碳环保的绿色港口形象
五、保障措施
(一)强化组织领导
(二)各部门统筹
(三)加强宣传,提升全员节能减排意识。
(四)完善节能减排奖惩机制
(五)加强资金保障和项目科学管理
关于印发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“十三五”节能减排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
2017年9月
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《关于印发福建省“十三五”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闽政〔2017〕29号)精神,切实做好公司“十三五”期间节能减排工作,特制定《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“十三五”节能减排发展专项规划》,现予印发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一、总体目标
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《关于印发福建省“十三五”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闽政〔2017〕29号)总体要求,结合集团、股份公司和公司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,以全国统一编码排污许可证施行为契机,在公司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各部门紧密配合,统筹做好公司各项节能减排工作,共同保障“十三五”期间公司环保设施高效稳定运行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,将公司建设成高效、绿色、环保的现代化企业。
力争到2020年,工业总产值平稳发展,确保发电量持续稳定,保证厂区供热,供电标煤耗、供热标煤耗达峰,码头吞吐量单位能耗达到稳定,并处于国内优良水平。规划期间节能、减排取得较为明显成效,同时创新能力和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;节能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,能源管理手段不断创新。
二、考核指标
(一)工业总产值——平稳发展
(二)发电量——平稳发展供热量
(三)供电标煤耗——平稳发展
(四)供热标煤耗——平稳发展
(五)综合厂用电率——平稳发展
(六)码头单位吞吐量能耗——平稳发展,保持行业优良水平
(七)SO2排放量——下降50%以上
(八)NOX排放量——下降30%以上
(九)烟尘排放量——下降50%以上
(十)灰渣利用率——100%
(十一)污水回用量——100%
(十二)码头岸电港口配备岸电设施数量——全覆盖
(十三)带式输送机节能技术——智能软启动
(十四)绿色港口组织与机构建设——基本建成
(十五)节能减排创新奖励机制——基本实施
(十六)厂区绿化率(包含电厂、码头、堆场全部可绿化单位)——95%以上
三、工作机构
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环保领导小组,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考核,下设环境保护办公室,负责公司日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。
(一)环境保护领导小组
(二)环境保护办公室
四、主要任务
(一)进一步拓展集中供热市场,最大化集中供热节能减排成果
(二)探索集中供压缩空气技术,推进区域节能降耗
(三)开展部分加热系统改造,充分利用余热
(四)积极响应排污权交易工作,助力公司节能减排
(五)探索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,做好公司碳资产管理
(六)积极推进岸电系统建设工作,降低船舶靠港期间废气排放量
(七)开展码头能源管理体系认证,规范能源使用监测管理工作
(八)开展绿色港口建设工作,打造节能低碳环保的绿色港口形象
五、保障措施
(一)强化组织领导
(二)各部门统筹
(三)加强宣传,提升全员节能减排意识。
(四)完善节能减排奖惩机制
(五)加强资金保障和项目科学管理